如上
网友回答
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
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本质区别,表现为:
1.医疗过错鉴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的有关司法解释性文件依法进行。
2.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比医疗事故鉴定更广。医疗过错包 括医疗故意和医疗过失两个方面。
3.医疗过错鉴定对鉴定主体提出明确的法律要求。
4.医疗过错鉴定是涉及法医学、赔偿医学和临床医学等多 学科内容的综合性鉴定。
5.医疗过错鉴定引入“参与度”概念,高度重视全面因 果关系分析,而非“全或无”的直接因果关系分析。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在性质、范围、 作用、程序等方面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医疗事故鉴定不能 成为人民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前提条件和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