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营销公关的必要性
保险是经营风险的服务性行业, 是众多社会工作的一个分支。它需要同社会各个阶层交往, 了解各方面的信息, 以便开办更多的、适合大众需要的业务, 提供更好的服务, 求得更好的效益。
保险营销公关主要是通过沟通信息, 树立形象, 扩大声誉, 优化环境来协调保险企业内外的人际关系,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在一定意义上说, 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是企业的生命。因此, 在公关活动中, 要把树立保险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声誉作为重要目的。在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和人保独家垄断时期, 各家公司对人保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问题感触不深, 也不突出。
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和竞争主体的多元化, 这一问题则变得非常突出。保险市场上每个保险主体必须遵循以公众为对象的原则, 重视自身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提高服务质量, 急保户所急, 投保户所好, 为保户排忧解难, 以信誉赢得保户, 只有这样保险事业才会有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才能在保险市场激烈竞争中占据主动。保险公关正是通过双向信息沟通与传递, 让社会公众了解公司,使各级公司决策层掌握保户的各种反映和需求, 不断完善保险企业各方面的工作, 创造企业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保险营销公共关系的必要性表现在:
1 . 增强社会的保险意识
由于历史原因, 国内保险业务停办达20 年之久。目前, 由于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业务时间不长, 加之我国经济基础尚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 人们的风险转嫁意识淡薄, 要求参加保险的欲望并不强烈, 保险业务的开展还有很多阻力, 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任务十分艰巨。例如, 不少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抱侥幸心理不愿拿钱买保险, 有的怕加大成本而不投保, 有的甚至认为“保险是变着法收老百姓的钱”, 是“ 乱收费”、“ 乱摊派”。因此表现在行动上,不支持、不协助, 甚至设置障碍。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保险业的发展, 也不利于保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需要我们通过多种形式, 抓住时机, 加强对保险知识和保险赔案等信息的传递和沟通, 让社会各界更多更全面地了解保险,支持保险, 参加保险, 使我国保险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
2 . 使保险公司与公众关系更趋和谐
保险公司与公众的关系和其他行业一样, 应该包括外部公众和内部公众两个方面。外部公众主要指保户、政府、社团、新闻机构及有关单位, 这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对象, 是保险事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内部公众是指公司的员工, 他们是公司发展的生力军, 与公司的利益关系最为直接, 公司一切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他们的实践和奋斗。保险公关活动的开展, 要以内部公关为起点, 在公司员工中树立“ 司兴我荣, 司衰我耻” 的荣辱观, 一切言行都要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在此基础上齐心协力搞好与外部公众的关系, 遵守“ 忠诚服务, 笃守信誉” 的职业道德, 为保户提供优质服务, 争取保户和社会各界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理解、支持和信赖。
3 . 获取准确信息, 使公司决策更具科学性, 增强竞争能力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 各保险公司的发展, 首先取决于科学的决策。而科学的决策, 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信息情报的准确快速获得。信息交流是公共关系的一项基本功能。因此, 应该通过建立同社会各方面的密切联系, 研究经济发展趋势, 监测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 分析社会事件对民众心理的影响, 了解竞争对手的新动向。这样才有利于科学决策, 有针对性地制定经营管理方案。
4 . 力求保险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保险企业要发展, 必须不断设计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险种, 使保户乐于接受, 为社会提供更为有效的利益保障; 同时也只有以尽量少的耗费, 设计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险种, 并最大限度地推销出去, 扩大业务, 分散危险, 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通过公关活动, 了解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和心理状态, 最大限度地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 协调企业与保户的利益关系, 从而使保险的“ 两个效益” 得到同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