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解读:远离这16种平台

  P2P行业热议纷纷的P2P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于8月24日下午出台了!

  这部由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和网信办四部委共同起草、堪称P2P网贷行业“宪法”地位的重要文件,无疑将对中国多年快速野蛮生长的网贷行业,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P2P网贷监管细则全面解读

  这自然也会直接而广泛地影响到广大网贷投资人的风险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投资人必须对此加以关注!本文将提炼出新规中跟投资人利益相关的主要条款,尤其是跟投资风险密切相关的部分,做些简明的解读和提醒。

  新规主要变化:既有利空也有利好

  大家这几天普遍关注的个人单平台借款限额20万的规定,在今天出台的新规中得到了确证,跟传闻条款完全一致。这也是正式新规跟去年12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影响最大的修改补充。对于这个规定的影响,前两天无马哥已分别从行业形势、和平台数据角度做了分析解读,今天就不再赘述,可点击链接阅读原文。

  无马哥仔细阅读了新规全文,并跟去年的征求意见稿做了比较,发现一条目前无人提及的利好消息,就是对目前网贷平台上普遍存在的债权组合自动投标方式,新规解除了之前征求意见稿中的紧箍咒。

  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这条如果实行,网贷平台上针对债权组合产品的自动投标功能将被禁止,所有投资人将只能苦逼地手动排队抢投散标,浪费大量时间。

  正式新规中将该条款修改为“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意味着监管层已为自动投标功能放行,债权组合理财产品可放心提供。

  对投资人来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在对网贷平台有具体而严格规定的同时,对投资人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新规明确,“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并“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因此,今后真的不要指望“刚性兑付”了。

  这16种平台,今后尽量不要再投了

  新规已经在公布之日起即日生效了。按新规来看,有大量网贷平台目前都不合规,除了违法犯罪的平台外,新规给还未合规的平台,12个月的整改期。一定程度来说,这12个月中,很多网贷平台将经历“生死时速”的紧张感!

  哪些种类平台将比较危险,最好不要再去投;如果已经投了,尽快撤出避险?无马哥在这里,根据新规的要点提炼出如下16种平台类型,请投资人特别警惕!

  1、没拿到电信业务许可证的平台不要投!

  这也是为什么新规要拉上工信部的原因。不过这条操作性上面临挑战,目前可能没几家平台拿到这类许可证。今后相信工信部会调整政策方便合规的平台拿到,但可以预期,尺度将非常紧。

  2、自融的平台不要投!

  目前很多投资人对为自己企业或关联企业融资的平台,还抱着很大宽容甚至支持的心态,今后这类危险了。

  3、建立资金池的平台不要投!

  新规明确禁止平台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那些让投资人将资金直接打到公司甚至实际控制人账户上的平台,千万不要在投了。

  4、自行担保的平台不要投!

  需要分辨几点:有风险备用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不等于平台担保,因为备用金可能不够赔;有第三方担保、履约保险等当然也没有问题。

  5、线下理财平台不要投!

  如果声称P2P却在线下开门店拉理财的,一律不信!

  6、平台自己发放贷款的平台不要投!

  这可能对由宜信开创的债权转让模式的否定,对债权转让类的平台要小心了。

  7、期限拆标的平台不要投!

  资金额拆标还是可以投的,不过考虑到今后最大标的不超过100万,所以也没有意义了。

  8、销售理财产品、基金等标准理财产品的平台不要投!

  除非它已另外拿到相关牌照。像一些依赖货币类基金配置资产的活期产品平台要注意了,要看它们有没有基金代销牌照。

  9、转让私募、信托等债权的平台不要投!

  这条是新规添加的,也是证监会严厉监管的。但以信托等资产为抵押的借款是没问题的。

  10、跟金融机构捆绑销售产品的平台谨慎投!

  要看平台上有没有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11、虚假夸大宣传的平台不要投!

  这个看似不好判断,其实看看平台的宣传话语风格还是能看出端倪的,尤其注意那些喜欢列出各种资质证书、公益活动,项目和经营信息却不充分的平台特别值得注意。

  12、为股市和期货配资的平台不要投!

  这类投资风险很大,所以监管层直接切断联系了。

  13、有股权众筹产品的平台不要投!

  股权众筹属于证监会监管范围,没有相关资质是不能从事这项业务的。其实目前国内根本就没有一家获得正式股权众筹资质的。

  14、大单模式的平台不要投!

  15、信息披露不透明的平台不要投!

  目前很多平台都做得不够,但一年内再不改正,就要面临淘汰了!

  16、没有资金银行存管的平台不要投!

  对平台来说,银行存管操作起来不容易,因为现在银行方面卡的很紧。但是,随着新规落实,今后真的只有落实银行存管的P2P平台才能投了!总之,虽然有最多一年的过渡期,但现实中,风险总会比最终期限来得更早。所以接下来一年里,网贷投资人可要加倍小心,最好尽早避开这些涉嫌违规类型的平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