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事故赔偿标准
可以借鉴《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10 个方面:
1. 工伤医疗待遇
对象: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 包括旧伤复发治疗医疗期满后继续治疗, 享受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和补助待遇。
报销和补助标准: 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补助2/ 3; 转院到外地治疗的旅途中, 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交通费、食宿费。
单位要及时救治: 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 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并做好工伤预防、工伤职工管理等工作。
2. 工伤津贴待遇
标准: 工伤津贴是工伤医疗期间生活津贴, 标准为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 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这项待遇由企业支付。
享受时间: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停工休息的医疗期内发给。工伤医疗期一般为1~24 个月, 最长36 个月。医疗期满应进行评残, 停发工伤津贴。评残后, 大多数返回工作岗位领取工资, 少数人全残可领取伤残抚恤金。
3. 伤残抚恤金待遇
对象: 发给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就是指办理退休。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力时在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 也应享受伤残抚恤金。
待遇标准: 1 级伤残每月发给本人工资90% , 2 级85% , 3 级80% , 4 级75% , 5 级70%和6 级发60%。
调整办法: 根据上半年度职业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到达退休年龄时, 继续领取伤残抚恤金, 如果退休金标准高于伤残抚恤金, 应就高不就低。
4. 护理费待遇
对象: 发给因工全残退休并符合护理依赖条件的工伤职工。
待遇标准: 护理1 级按月发给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50% , 2 级40% , 3 级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而定期调整。
5. 残疾辅助器具费
对象: 工伤职业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 必须安装假肢、义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 由指定医院提出意见并经过批准。
报销标准: 按国内普及型标准的购置费用报销。
6. 易地安家补助费
对象: 全残退休后身边无人照顾需搬家易地居住以得到亲友帮助者。
报销标准: 一次补助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 个月。同时报销旅途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 按因公出差标准补助)。这项费用单位支付。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象: 因工致残被评定等级的, 即按国家评残标准评为1~10 级者。
待遇标准: 1 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24 个月, 2 级为22 个月, 3 级为20 个月, 4 级为18 个月, 5 级为16 个月, 6 级为14 个月, 7 级为12 个月, 8 级为10 个月, 9 级为8 个月,10 级为6 个月。一次性发给。
8. 丧葬补助金
对象: 工伤事故或职业中毒直接死亡, 工伤或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 工伤或职业病旧伤旧病复发后死亡, 因公外出或在抢险救灾中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以及被评定为1~4 级并享受伤残抚恤金的期间内因病死亡的, 都称为因工死亡并发给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 个月, 一次性发给。这项费用要求列入统筹项目。
9. 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象: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待遇标准: 配偶每月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 子女和其他亲属每人为30% , 孤老或孤儿再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象: 与供养亲属抚恤金相同, 一般为工亡职工配偶、父母、子女。
待遇标准: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48 个月至60 个月的金额, 一次性发给。48 个月工资是基本标准或最低标准, 60 个月工资是选择性标准,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