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知识指要

  一、对投保人的要求

  (一) 告知

  告知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 应当将其知道或推定其应当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 如实地向保险人进行说明。告知有狭义告知和广义告知两种。狭义告知仅指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保险合同续保时应该履行的义务。广义告知则包括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期间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时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说明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的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的义务等。告知义务不仅适用于投保人而且适用于被保险人。在协商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过程中, 被保险人最了解自己的危险状况, 所以往往被要求接受体检。另外, 保险期间危险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由被保险人履行。

  告知的立法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无限告知义务。无限告知又称客观告知义务, 是指法律对告知的内容没有确定性的规定, 只要事实上存在与保险标的危险状况有关的重要事实, 投保人都要向保险人进行告知的一种义务。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法国、比利时等国的保险立法, 大都采取这一形式。“海上保险合同” 采用无限告知的形式。二是询问回答告知义务。询问告知义务又称主观告知义务, 即投保人对保险人的询问必须如实告知, 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 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没有询问到的问题投保人没有告知不构成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

  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国际上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宣告保险合同无效; 二是保险人享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二) 保证

  保证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 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 因而各国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保证条款的掌握都十分严格。被保险人违反保证, 不论其是否有过失, 也不论其过失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保险人均可解除保险合同, 并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二、对保险人的要求

  最大诚信原则不仅适用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也适用于保险人。它对保险人的要求主要是: 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履行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具体说, 保险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 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应当将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办理保险的有关事项如实告知被保险人; 第二, 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 对于只有其知道的保险标的不可能因保险事故受损的情况,及时告知被保险人, 并不得签订保险合同。否则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已经签订的保险合同, 并收回已经收回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