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竞争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保险市场的迅速发育。
保险市场竞争的结果同样是优胜劣汰, 为了保持自身的优势, 保险公司会积极学习采用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 吸纳优秀管理人才, 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降低成本, 并通过潜心经营壮大自身经济实力, 立足市场, 驾驭市场。同时,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成本的降低, 会在更大程度上吸引客户, 使保险市场得到更快的发展。
(2 ) 保户能够享受更为优质的服务。保险市场竞争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保险客户。事实上, 保险企业间的竞争除了价格竞争, 最能吸引客户的应该是服务的竞争, 通过提高服务水平而赢得客户, 占领市场。所以, 当市场趋于成熟、竞争较为规范时, 竞争的焦点则集中在各家保险企业服务水平上。真正能够感动客户, 使客户成为名副其实的“ 上帝” 的是一流的服务。这正是市场竞争所倡导的, 当然也是竞争的结果所在。
(3 ) 保险员工在竞争中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 这一点不容置疑。社会需要强者, 强者在竞争中产生。就整个社会而言, 永远为强者准备一份丰厚的馈赠, 只为弱者留下一份同情。每一个保险员工要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有所作为, 必须不断地更新观念, 追求知识, 克服惰性, 完善自身, 不断迈向成功的新阶梯。这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过程, 是人生境界的一种升华。
当然, 我们在看到保险市场竞争积极作用的同时, 还必须清醒地看到, 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 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同, 市场管理还不完善, 竞争中的某些消极因素和违规行为不可避免。对此, 保险市场主体应采取积极的态度,着眼于长远利益, 切不可以短期行为处之, 以共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育, 把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保险人应自觉遵守市场规则, 规范自身行为, 以健康的心态, 规范的运作立足市场。保险人还应努力在经营管理上下功夫, 在改进服务上比高低, 练内功, 求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市场严格监管, 保护正当竞争, 打击非法竞争活动。同时, 逐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搞好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