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我国法律规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以说与沉默权是完全不一样的。 如果满意,希望采如果纳!
西方国家法律中的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或者刑事被告人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拒绝回答提问的权利。如果司法人员没有明确告知犯罪嫌疑。
米兰达条约?
前面朋友已经说的很对了。 沉默权是英美法系流传出来的,就是你说的米兰达。
你看港片就知道,香港也属于英美法系。 他们的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都会说:你有权。
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对司法人员,包括警察、检察人员、法官的讯问保持沉默,怎么样不证明自己有罪的权利。 沉默权从产生发展到今天,已有。
沉默怎样权是怎么来的?因什么事让我国司法产生沉默权?沉默权最早出现在哪个。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如何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只能拒绝回答无关问题。也可以说现在我国司法界的认识还不很统一。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
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沉默权要论文模式的
沉默权试一个古老的话题,古罗马法关于自然正义的司法原则就包含了沉默权的内容,“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在教会法中,12世纪的圣。保罗曾明确指。
为什么我国没有沉默权?请详细分析一下。
你的想法在现阶段太奢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