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

发布时间:2020-12-24 16:47:34

1.[]甲公司20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4元。甲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于2014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万元。A.-15 B.15 C.0 D.6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2014年12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180(100×6×3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20(100×4×30%) 预计负债 60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60-6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所以递延所得税费用为--15万元,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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