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03:29:33
我六月份提交了辞职报告 单位 要我30天 才能离职 可我非常不想在那里上班 一直与单位协商 可是单位 一直叫我再等等 我去请假 告诉我生产任务重 没有人 不准我的假 我已经连续十多天没休息了。跟单位的签的合同 只签了一份 我没有。像这种情况 我怎么办?
辞职报告申请提交后确实可以要求一个月后交接清楚才能离职,其实关键是把自己手头的工作交接出去。至于连续上班不给休息这个就是违法行为,其实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
按照规定提前30日提出是正当的。至于十多天没休息,你可以要求给付加班费,否则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
这的情况,单位要求30天是符合劳动法的,是我们不懂法律规定强行要怎样,这错在我们。至于说十多天没休息,看你们正常情况下的休息制度,如果有明确证据证实单位一贯不让职工好好休息,可以告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不让请假又不让歇班,干呗,双休日给1.5倍的工资,到时不给可仲裁
你有以下几种方式的救济途径:1、到当地街道的劳动部门举报,单位侵犯了你的休息权,未按规定签劳动合同;2、到社保部门(劳动局)举报,单位侵犯了你的休息权,未按规定签劳动合同;3、到工会需求帮助。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的要求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应当遵守规定,坚持上班,满30天以后可以正常离开岗位。
有些单位规定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