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求帮忙!!!求懂法律的大神回复下

发布时间:2019-08-01 04:30:29

我于19年3月19号在批发市场档口发货 ,当场微信转账给老板娘4700元(由于财务来不及打款我先垫付 现场与老板娘沟通过到时财务若汇款 老板娘退我已转账货款)。3月26号我回公司后申请付款 财务于28号转账至档口老板帐号上。由于中间一直出差 后查帐财务已汇款但对方未退给我及财务。后与其联系无果,再联系对方已将我微信拒收电话拉黑。转账记录汇款记录供应商送货记录 货品入库记录全部都有。我一介打工仔能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维权吗?

推荐回答

还没有选出推荐答案,请稍候访问或查看其他回答!

其他回答

没有录音和纸面协议挺麻烦,但是对方重复收取货款是可以找律师打官司要回的。

当然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只要证据是否确凿  法院就会受理  也可能会胜诉

可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

您可以拿着转款的证据按不当得利起诉对方。

收款方不能说明收取该笔款项的根据,故法院会认为收款方收取该两笔款项缺乏合法根据,属于不当利益,且已造成付款一方损失,收款方应当将不当利益返还给您或者您的公司。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