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罪?能立案吗。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7-31 08:37:58

我同学找我借钱说家里有人生大病要用钱。我借了二万。可过了几天又找我借钱,说如果不借前面的钱就不还了。无奈又借了他两万。过了几天又威胁我借钱给他,就这样怕前面的钱要不回来陆续借给他十五万。后来才知道他家没有人生病,钱用来赌博了。他这样骗了很多人。他这算诈骗罪吗?算敲诈勒索罪吗?还是普通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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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诈骗罪,不是借贷诈骗,更不是经济借贷纠纷。

贷款(借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从您的表述来判断,对方已经构成诈骗了,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编造了借款的用途,借贷对象不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是个人。所以,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其他回答

可以的,但他挥霍了也要不回来的。

可以立案的,这属于勒索诈骗了。报警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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