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不得钱

发布时间:2019-07-31 08:37:57

我爸因为不想征用骂了街道办的人,然后少数服从多数就征用了,不过拖到现在还没有得钱,其他人都得了,我想问下以后还会不会得,如果不得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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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了吗?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订补偿协议就拆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对于骂人和未能拿到补偿款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自己很清楚。当时痛快了,现在也应当没什么不爽。反正是没有补偿就不能强拆,想拿到补偿款,为什么不去道歉?这是当事人自己能做也应该做的事情。如果遇到强拆,可以花钱请律师帮忙,这样也能拿回补偿款。

其他回答

去要啊,维护自身合法权力。

辱骂街道办的人固然不对,但是不能因此就取消其应该分得的征用款;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补发。

征用应补偿,征用合法吗

得不到就到相关单位要,表明自己的正当权益。

只能慢慢走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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