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需注意的几个要点

  10月13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并发布子文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2P专项整治方案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了?

  此次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互金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各细分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其实都是在半年前确定并已经下发了的。其中互金行业专项整治方案与半年前的网传版本完全一致,而个细分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其实也在这半年中通过很多渠道都有提及和明确。所以此次正式公开发布的内容,对于业内人士来说都已非常熟悉。

  关于P2P行业的专项整治方案,有几点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

  1、关于债权转让:专项整治文件中并没有完全禁止债权转让,而是提出对于违规的债权转让行为进行排查,而具体如何算作违规的债权转让行为在方案中并没有详细的阐述,而我们可以从8月24号银监会联合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的第十条禁止行为中看到,平台不得从事的是“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对具体哪些属于违规债权转让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而在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是合法的。所以综上理解,对于P2P行业的特别规定以外的——即除了禁止行为所明确的这几种类型以外的债权转让行为应该是合法合规的。

  2、按照整改方案的进程,7月底应该完成行业摸底排查,但是由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导致工作量巨大,各地(尤其是平台较多的地区)摸底排查完成的时间比预计的晚了1、2个月。而排查方法中特别提到,在数据汇总层面,银监会要会同第三方统计机构、利用行业信息库来汇总形成网贷机构基本数据统计,网贷之家利用自身积累的网贷平台资料库和数据库,在最近的半年时间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应该已经进入分类处置阶段了,而分类处置主要分为三类:合规类要支持鼓励其发展、整改类要敦促其限期整改、取缔类要严厉打击坚决退出。

  3、随着中央层面公布了之前制定的互金行业及其各细分行业的专项整治方案,各地方政府也积极作出了响应,广东作为网贷平台最多的地区,今天广东省政府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在5月14日制定的广东省互金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基本与中央发布的一致,但明确了每一项工作所负责的具体省级监管机构,责任明确到位,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作出了明确。例如明确在全面摸底排查阶段“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和调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相关部门可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采取记录、复制、录音等手段取得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作者:石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