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莫酒驾醉驾

5月26日凌晨3时许,在深圳滨海大道侨城东路段发生了一宗重大交通事故,一名饮了酒的男子,开着一辆红色跑车载着3名女性,先后与两辆出租车相撞,造成纯电动的士上的司机和两名女乘客当场被烧死。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深圳交警正进一步调查……

虽然我们屡屡在媒体的报道中看到这样的话:醉驾入刑以来,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切实发挥法律的教育惩戒作用,酒后驾驶行为数量同比大幅下降,治理成效明显。但一组数据还是让我们不敢过于乐观: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01153起,较上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3183起,较上年同期下降43.7%。由此不难看出,即便是在酒驾入刑的情况下,依然还有那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这又回到了那个不免有些落于俗套的话题:酒驾为何屡禁不止?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归根结底,都是汽车公民意识淡薄的缘故。在现实生活中,我或你,只要是在路上开车的人,都是汽车公民中的一员。相信很多人在平时或多或少都见过酒后驾车的行为,有些人或许劝阻过,有些人或许曾视而不见,有些人甚至也参与其中。正是因为汽车公民意识不强,有些人只看到了自己有驾驶的权利,却忽视了自己有维护他人生命安全的义务。当然,也有人心存侥幸,总以为“倒霉”被抓酒驾的不会是自己。更有甚者,认为自己酒量好,酒后驾车反而觉得自己很有本事,最终害人害己。

或许有人会说,现在不是有酒后代驾服务吗?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诚然,醉驾入刑后,代驾服务行业得以迅速发展。但目前代驾服务行业存在无统一收费标准、无规范合同、无从业资质限制等方面的问题,容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可是,这些都不是酒驾的理由,只要你想不酒驾,办法总是有的。在这里,笔者想呼吁的是,既然有关部门已经加大了打击酒驾的力度,也应该有相关部门用相应配套的制度和管理来完善代驾的服务,以此打消更多人酒驾的念头。

当然,既然有汽车公民,就应该有相应的汽车文化。或许大家也留意到了,文章开头笔者提到的新闻事件中,肇事嫌疑人驾驶的是一台日产GT-R跑车。很多人或许又会联想到什么“富二代”之类的话题,其实买跑车的人没有错,跑车本身更没有错,错的是驾驶跑车在不应该的地方飙车,而喝醉酒后飙车则更是错上加错。这不由得使笔者想起前不久在珠海参加的一个由国内超跑协会SCC组织的华南超跑嘉年华活动,该组织的创始人把那些购买超级跑车的爱好者召集到一起,在珠海赛车场的赛道上去展示自己的风采,这种“追求速度”的理念也是汽车文化的一部分。只不过,必须在一个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这才是汽车文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