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刚性兑付——信托业的兜底术详解

  信托行业的兜底术是信托业的终极秘密,它使信托从一个边缘化的金融机构,成长为拥有接近十万亿规模的金融明星。信托公司的兑付危机并不少见,但是大多数危机都在暴露之时,就被信托公司用兜底术化解于无形。信托兜底术有哪些呢?我们来详细解剖信托的刚性兑付。

  发新还旧渐成常态

  所谓“发新还旧”,即通过发行新一期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偿还前一期的到期信托,以延展融资方的本息兑付期限。如今,面临可能存在的兑付风险,“发新还旧”的操作方式已并不鲜见,甚至正逐渐呈现出常规化的态势。

  “目前多数可能出问题的信托,在不能按期兑付前,信托公司往往会采用这种方法来化解风险”,华北地区某信托经理坦言,“如果信托公司认为融资方没有实质性问题,只是阶段性的时点风险,募新还旧是操作成本最低,也是让双方共赢的方法”。

  “部分融资方需要面临本息兑付时,也有可能会更换信托来接盘,这种时候需要客户和相关信托做好提前沟通,约定成本”,前述华北地区信托经理告诉记者,“虽然融资方资金紧张,但是它在这种时候更像‘甲方’,由于刚性兑付的存在,信托公司往往求着融资方再发一期”。

  然而,依靠发新还旧来保兑付的方式,在现实中仍然要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是融资方用于增信的抵质押资产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另一方面则是两期信托计划的兑付、发行期间的“空当期”,需寻找一笔资金实现信托计划的前后“过桥”。

  事实上,针对变更信托计划抵质押物的登记事宜,大多信托公司早已驾轻车就熟。“在这种变更信托计划的续期操作中,抵质押的变更登记都是在一天,最多两天内就可以完成”,前述华北某信托公司信托经理坦言,“这对信托公司已早就不是难事,关键在于要找到过桥资金。”

  而在该信托经理看来,在发新还旧的信托操作中,保证业务办理流程的高效显得尤为关键,“过桥费很高,如果对接得不及时,将会拉高发新还旧的周转成本,一般就是1-2天内走完流程”,该信托经理表示“资金大多来自私募或民间的自然人出资,当然,这块的成本多数时候仍然要向融资方转移。”

  “有次我们的一只信托出了问题,需要资金过桥,公司直接找来5个自然人,一共拿出3个亿的资金顶上去,上午进来,下午就拿走了”,北京某信托经理透露,“在北京、江沪浙等地,专门有一批有钱人做这个生意。”这意味着,对于进行“发新还旧”操作的信托公司来说,积累过桥资源则显得颇为重要。

  “信托的过桥资源很多时凭私人关系建立和维系,而价格则属于高利贷,一般为日息3‰”,北京地区某私募人士介绍,“我们也有帮信托过桥的时候,有私人关系,但也要看融资方和信托公司的情况,如果风险较大,我们收费绝不止这个数”。而在资金接续端,信托公司则需提前准备信托发行工作,完成销售部门、银行以及第三方销售公司等渠道资源的调度,保证接续资金的到位。

  “伪不良”的接盘冲动

  AMC在各类不良信托资产的承接中从未缺席。在发起信托计划初期,信托公司即可引入AMC作为担保方提供增信。然而,由于资管公司的较高报价却让信托望而却步,因此这种模式较为鲜见。

  “资管公司可以在信托计划成立时为其提供增信担保,但它们要价也高,抛除信托计划本身的成本外,直接要价8%”,北京地区某信托经理表示,“这个价格太离谱了,基本没有信托能接受。”而在信托清算阶段,AMC亦是不良信托最积极的接盘者。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已接盘房地产信托规模或超过300亿。

  “AMC在坏账处置上比信托公司要更有优势”,华北某信托经理表示,“它们在历史上就是专业盘活坏账的,有一套成熟的资产处置体系和渠道,同样资产处置,他们总能获得更高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在资产处置方式上,AMC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分拆卖给市场其他投资者;二是拍卖抵押物变现;三是与债务人洽谈重组事宜。而在部分信托人士看来,资产管理公司之所以热衷于接盘不良信托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看中了信托资产的“伪不良”属性。

  “就算融资方的经营能力真的欠佳,但在信托计划增信时,抵质押物与足值率至少有所保证”,前述华北地区信托经理指出“所以通常说兑付风险,其实质是时点兑付的流动性风险,而不是项目优劣与否的信用风险”。“由于抵质押物的处置需要时间,无法立即变现,如果此时信托无法筹措资金,则容易被资管公司‘趁火打劫’”,该人士强调“AMC显然不做亏本买卖,对于信托资产质量的真实情况是一清二楚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AMC抄底信托的冲动不止,为防范风险向AMC集中,监管层曾于去年下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业务指引》,对该业务进行规范。此外,由于大多数不良信托的“伪不良”特质,除了四大AMC外,亦有部分私募基金亦成为不良信托的接盘爱好者。

  资金池运作的秘密

  随着近年来信托公司产品发行模式的变化,其保兑付的方法也随之升级。其中,信托公司发行的资金池产品成为了区别于传统信托计划的典型案例。与前述“发新还旧”的展期兑付、或以表内及股东方资金接盘等方法相类似的是,信托公司发行的“资金池产品”也在暗中担负着“保兑付”职能。

  目前,资金池信托一般分为“多对一”和“多对多”两种模式。前者利用“短拆长贷”的期限错配,以滚动发行多期的方法为单一项目提供融资;而在后者的“多对多”中,资金池的运作则更为灵活,信托公司可将该池资金投向多个项目,例如部分TO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

  一位接近中融信托人士向记者坦承,当前“多对多”的资金池产品亦承担着为其他集合信托“兜底”的职责。“例如某家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两期资金池产品,募集到规模在200亿左右的池子,信托公司会在其中配置相当比例的现金,既能应对开放日的赎回,也可以留出头寸来兑付其他风险项目”,该人士指出,“在期限设计上,资金池产品往往将封闭期设置为半年甚至更短,从而通过滚动发行将池子保持在一个适当的规模。”在该人士看来,以信托资金池来接盘不良信托,对于提高信托公司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大有裨益。

  “通过灵活配用,资金池既可以在‘发新还旧’的操作中为两期信托提供短期过桥资金,又能为部分风险项目提供暂时性的垫付”,该人士表示,“资金池资金属于表外,一来避免了以表内资金来接盘不良信托的局面,二来能够降低信托公司对外部资金的依赖性,提高主动管理风险的能力”。不过,“养池兑付”模式仍然要面对许多问题,首先,此模式对信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发行能力要求较高。

  “资金池不是每个信托公司都养得起的,一般需要在市场中建立足够的渠道和地位,信托公司才能把池子做大”,前述央企系信托人士强调,“错配可以让信托公司获取超额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但没有牢固的渠道很难保证份额募集的顺利”。该人士认为,资金池信托的短期兑付需要以新募资金来偿还,若资金募集端出现断续,信托资金池则既无法成为化解风险的工具,其本身也可能会成为风险暴露的源头。

  查询公开资料可知,中信信托、中融信托、中铁信托、新时代信托等信托公司发行的资金池产品较多。例如中信的聚信汇金系列;中融的汇聚金、财富、鹏程、鹏睿系列;中铁信托的财富管理系列;新时代信托的聚鑫源、恒新系列等产品。

  有报道指,新资金池信托的设立已于去年10月因证遭监会“窗口指导”而被叫停。彼时,资金池因被指投资标的、信息披露不明而广受诟病。记者从前述北京某信托经理处得知,目前该类产品的新创设仍未放行,但已发资金池项目仍可维持正常运作。

  此外,该模式亦存违规之嫌。银监会《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禁信托公司将信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归入其固有财产,或者挪用其他信托财产垫付信托计划的损失或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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