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申请方式及基本条件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分为A、B、C三类,保监会分别实施分类监管。申请成为保险兼业代理有三种方式:

  (一)申请人直接申请。

  (二)委托保险公司代为申请。

  (三)委托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代为申请。

  申请A类、B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由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所在地市场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申请方式。小编整理。申请C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应当委托保险公司代为申请。代为申请的保险公司应督促申请人备齐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递交当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应当具备9个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

  (二)具备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业务人员。

  (三)具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和台账制度,能够实现对保险代理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

  (四)主营业务运转正常。

  (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

  (六)具备在经营场所内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便利条件。

  (七)事业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八)许可证被吊销后重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已经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并得到认可,其申请日应当距许可证被吊销之日一年以上。

  (九)承诺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缴存保证金。

  中国保监会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小编整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受理或决定予以核准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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