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的种类

  银行向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从中收取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获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编辑整理如下: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

  一、按偿还期不同

  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二、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

  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三、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

  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四、按预期年化利率约定方式不同

  按预期年化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预期年化利率贷款和浮动预期年化利率贷款。

  五、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预期年化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六、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可分文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集体企业贷款、私营企业贷款、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最常用到的贷款分类是以贷款用途或对象而划分的类别,也就是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七、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八、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来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九、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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