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觉得我不信任她,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8-07 15:26:44

读五年级的女儿这几天闷闷不乐,晚上还会关上房门跟同学在QQ上聊天。我为了及时了解女儿,偷偷看了她跟同学的聊天记录,结果女儿发现后很生气,她觉得我这样做是不信任她,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孩子还这么小就有隐私权?她的聊天记录也是隐私吗?

网友回答

我是一名初中生,也算是过来人。这个当然算了,就这么跟你说吧!你女儿不想让你看就又不想让你看的道理,在这也看得出你平时和你女儿的关系还不算太好,这样的话你就应该先和你女儿搞好母女关系,你若想让你们母女之间无隔阂,彼此之间没有隐私之分,就平时多和她谈谈心,让她把你当朋友看,等到那时她就自然什么事都不会不告诉你了,祝你的女儿和你的关系越来越好!

网友回答

《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作了三个层面的规定:一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二是“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三是“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三个层面都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予以遵守,没有例外,包括学校的老师,也包括家长。而所谓未成年人,该法明确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只有上限,没有下限,无论多小,其隐私权都受该法的保护。因此,五年级的孩子存在隐私权,在法律上是个明确无误的概念。
  第二个层面是针对未成年人的隐私存在空间所作的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通信自由和记日记的自由。第三个层面是针对未成年人的隐私载体不能随便触碰查阅作出的规定。就是说,若不是因追查犯罪的需要(这种例外情形是极其罕见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当然包括学校老师,也包括家长,都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和电子邮件。
  聊天记录也是孩子的隐私,你未经孩子同意就查看,确实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再亲近的人之间也需要有心理空间,而不能完全“亲密无间”。隐私作为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要的适度心理空间,父母应带头尊重和保护。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个隐私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有健全的羞耻心和荣辱感,会更加尊重他人,也会更加赢得他人的尊重。因此,尊重和保护孩子的隐私不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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