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

发布时间:2021-02-18 03:47:20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业促进法》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法律上确立了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和长效机制,为我们搞好就业服务、搞好就业援助,解决老百姓就业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它是一个民生之法,是一个和谐之法。

(1)结合上述材料,分析说明《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体现的政治学道理。

(2)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就业促进法》是一个民生之法,是一个和谐之法”。


网友回答

答案:

(1)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如答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也可得2分)

(2)①民生之法: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②和谐之法:《就业促进法》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形成全社会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如答可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安定等也可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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