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结婚4年后离婚,离婚之前,我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情况通过贷款公司贷款5万元做生意,开了个小店面,1年后,由于各种原因店面不干了,同时贷款公司也催着要钱,由于没有办法,我的父母借我4万,她的弟弟借了...[展开全部] 我与前妻结婚4年后离婚,离婚之前,我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情况通过贷款公司贷款5万元做生意,开了个小店面,1年后,由于各种原因店面不干了,同时贷款公司也催着要钱,由于没有办法,我的父母借我4万,她的弟弟借了1万,离婚后她弟弟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这些钱是不是应该算是我们的共同债务,应该[收缩]
网友回答
以你的描述来看,你们现在离婚了,你现在就是属于离异,贷款买房属于单身的那种,由于你的户口和他的现在还在一起,而且他买的房子是按揭,银行肯定有贷款记录,虽然房产证上是只有他自己的名字,但是依然是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现在卖给带三方了,就看该房屋是否已经过户给第三方,如果已经过户完,最后就是要看银行对还贷记录是怎么看待的,如果银行界定有房贷记录的,再买就是属于二套房,如果银行以过户给第三方(你能在房管局开出无房证明为准)你还是可以申请首套房贷款的。这个建议你最好还是去银行信贷科咨询下工作人员,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