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凭证上的还款账号和实际还款账号不一致能取住房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2021-03-08 22:34:06

购房贷款凭证上的还款账号和实际还款账号不一致能取住房公积金吗

网友回答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将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资料来源: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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