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21:28:41
就按你说的写进合同就行
“无论中途合伙人以任何原因退出,公司将收回其全部股份充公”,这样的条款显失公平,一般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是采取“无论中途合伙人以任何原因退出,公司将收回其全部股份原价赎回”可能会受到法律保护。
无论合伙人以任何理由中途退伙,其他合伙人有权按照原出资价格收回其全部出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协商一致后将有关条文写入合同,大家共同遵守。
这样的条款似乎有点不合情理 合伙人中途退出 可以约定一定的惩罚性条款 比如 不参与分红 承担与其股份比例相同的亏损等等之类的 但连人家的本金都要全部剥夺 好像没有什么道理吧 这样的协议还会有人愿意签的吗
建议这种协议是直接委托律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