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计算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我的个税

发布时间:2019-07-31 21:29:07

我在原单位工作了三年零五个月,三年签一次合同,今年刚续签,还在合同期内,但是公司打算解散部门,所以把我们都辞退了,按照劳动法要怎么计算赔偿工资啊?如果按照劳动法:在本单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按照一个月5000工资,那我11月份到手的工资是不是就是17500,加上我当月的工资5000,就是22500,还有合同里面明确表示,辞退要提前一个月说,不然就多赔偿一个月工资,那就在加5000,合计总额是27500。一下子全部发这些工资,个税要怎么扣除?

推荐回答

按照《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  即使按《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的规定  你17500元经济补偿金也是无须缴纳个税的  代通金对于是下个月的工资  5000元也无需缴纳个税  本月的工资再扣除社保金  肯定低于5000元  也无需缴税  所以  你一下子领取的钱都不需要缴纳个税

其他回答

个税是要扣除的、

一般来说的话,三个月工资是肯定要陪给你的,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