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2:53:33
这两份文件一份是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一份是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过前置程序的仲裁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院告知您执行不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恢复执行条件后重新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1、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4、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为被执行人的其他主体的。
上述情形中,被执行人主体资格消灭,又没有继受债务的主体,也没有责任财产,这种状况今后也不会有改变的可能,彻底退出执行程序是此类案件的最好归宿。让它们寿终正寝,我们也好腾出手来去解决那些有希望要回钱的案子。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案子已经盖棺定论,而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则可能枯木逢春。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在实际执行到位前,我们的目光会始终追随着被执行人的钱包,关注着他的行踪,准备随时搞一场说来就来的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案件也不是束之高阁置之不理,而是被纳入了终本案件管理库,由系统定期自动开展复查,确保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跟踪式监控。前有法律规范终本流程,后有系统管理技术加持,您就放心吧!
执行应该一案一申请,不能合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