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基连续造假六年 虚增利润逾2.2亿被监管部门处罚

  新中基[000972]近五日股价猛跌

  新中基虚增利润逾2.2亿被监管部门处罚

历经一年多时间,新中基违法事实终被监管部门“做实”:通过非关联企业和设立空壳公司进行私下交易,连续六年虚增利润超过2.2亿元,成为其避免退市屡试不爽的法宝,时任公司管理层和关联人士因此受到严厉处罚。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证监会终于将其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并责令新中基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对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其中,对新中基时任董事长刘一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会计师、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吴光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部经理侯守军、时任新疆豪客控制人吴新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天津中辰财务部经理李方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兼天津中辰董事文勇、时任董事会秘书成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新中基连续六年造假操作解析

2006年1月,新中基通过隐蔽出资,设立了空壳贸易公司天津晟中。天津晟中成立后,先从新中基采购番茄酱,再销售给新中基的番茄制品公司天津中辰。此外,2007年至2010年,新中基利用非关联贸易企业新疆豪客先从天津晟中采购番茄酱,加上应缴税款与新疆豪客获得的纯利润后,再转手全部销售给天津中辰。相关证据显示,新中基利用非关联企业新疆豪客中转与过账,货物基本不动,实际上的交易就是仓单的转移。

如此,按照调查核查计算口径,2006年新中基虚增收入3.16亿元,虚增成本2.25亿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虚增利润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138.57%,导致当年利润由亏损变盈利;2007年、2008年,新中基分别虚增收入2.68亿元、7559.67万元;而2007年至2011年的五年中,新中基分别虚增利润1933.81万元、2805.84万元、675.04万元、5648.11万元、1890.47万元,分别占经核查更正后净利润的34.5%、68.57%、25.43%、26.25%和1.64%。算上2006年的虚增利润数,新中基2006年至2011年六年合计虚增净利润超过2.2亿元。

2012年3月,新中基接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新中基正由于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且201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于2012年开始披星戴帽变身“*ST中基”。不过,2012年公司经历破产重整后,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净利润6402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14亿元,目前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但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