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和权证的不同之处

  在个股期权没有推行之前,我国曾有过与之特别类似的一种产品存在——权证。1992年6月中国大陆第一只权证——大飞乐的配股权证推出。在1996年6月底,证监会终止了权证交易。2005年8月和11月分别推出了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2008年第一只认沽权证退市。2011年最后第一只认股权证退市。

  期权与权证都是一种选择权。在支付一定的权利金后,给予持有者按照合约内容,在规定的期间内或特定的到期日,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是持有者一种权利(但没有义务)的证明。但两者又存在许多的差别:

  (一)交易双方的地位不同

  期权交易的双方一般都是普通的投资者,而权证则是发行商与一般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

  (二)合约特点不同

  期权合约是标准化合约而权证不是。期权合约中的行权价格、标的物和到期时间等都是由市场统一规定好的,而权证合约中的行权价格、标的物、到期时间等都是由发行者决定的。

  (三)期权市场可运用的策略远较权证市场丰富

  投资者参与期权投资,除了可以像买卖权证一样买入认购(或认沽)期权,还可以卖出认购(或认沽)期权,赚取权利金。而在权证市场,只有发行人才可以卖出备兑证收取权利金,投资者只能付出权利金买入认购证或认沽证。

  例如,买入认沽期权和卖出认购期权两种操作,表面上看都是看跌的策略,但实际的投资效果大不相同,所适合的市况也有所差异。如果再将买进和卖出期权进行组合,其策略就更加丰富,可以达到根据自身情况量身定做一个投资工具的效果,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四)交易数量的规定不同

  期权是一种标准化合约,只要有成交就会产生一份期权合约,因此在理论上,期权成交的数量可以是无限的。而单只权证的发行量通常会在发行文件中给出一个上限,并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增加发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