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B区的某税务机关,2007年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04 18:00:10

A市B区的某税务机关,2007年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2007年3月正式成立的A公司(已办税务登记),2007年10月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由于拖延的时间较长,于是,主管的税务机关决定对A公司进行罚款处理,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0000元;

2.发现B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于是停止对B公司供应发票;

3.发现C公司欠缴税款4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查封了其一处有产权的不动产,准备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C公司闻讯后,以该房产已经抵押给D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且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为由,对税务机关的查封行为提出异议;

4.发现E公司欠缴税款3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E公司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E公司放弃了甲企业应付的一笔早已到期的30万元货款,经了解,E公司从未向甲企业追讨过欠款。

要求: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是否违反了税务管理的规定?为什么?

(2)分析税务机关对A公司的罚款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分析税务机关对B公司停止供应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4)分析税务机关如何处理对C公司的税款征收与抵押房产之间的关系?

(5)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E公司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正确答案:
(1)A公司违反了税务管理的规定。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2)税务机关对A公司的处罚决定不正确。根据规定,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的行为,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而本案中,税务机关的罚款为20000元,超出了规定的标准。
(3)B公司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规定,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金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本案中,B区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停止供应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4)需要确定是C公司欠税在前,还是该房产设定抵押在前。如果C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D公司以其房产设定抵押前,则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执行,税务机关有权查封c公司的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如果C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财产抵押后,则应保障债权人(D公司)的合法权利,税务机关查封该房产的决定应予以撤销。
(5)E企业欠付的货款早已到期,而E公司从未向甲企业追讨过欠款,税务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代替E公司行使该债权,向甲企业追要这笔货款,以抵偿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