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进出口公司2007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发布时间:2019-09-04 18:00:29

某进出口公司2007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A国进口应税消费品一批,成交价(离岸价)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货物进口后调试费用60万元,向境外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50万元)。另支付入境前运费180万元,保险费90万元。

(2)当月销售上述应税消费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900方元;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10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10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1)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或应留抵)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应缴纳的关税:   
    ①关税完税价格 
    =离岸价—装配调试费用—买方佣金+运费+保险费 
    =9000—60—50+180+90
  =9160(万元) 
    ②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9160×100%=9160(万元) 
    (2)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1—消费税税率)     
    =(9t60+9160)÷(1—5%)
  =19284.21(万元)     
    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19284.21×5%=964.21(万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19284.21×17%=3278.32(万元) 
    (4)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900+510÷(1+17%)]×17%—3278.32=—220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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