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7:59:01
某国有企业2007年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亏损额为50万元,2008年未弥补亏损前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5万元。其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A.7万元
B.8.75万元
C.55万元
D.21.25万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与适用税率。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果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作为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为25%。计算过程:(85—50)×25%=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