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在哪条法律法规里解释,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含义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10 21:42:38

会计问题:“权责发生制”的定义在哪条法律法规里解释,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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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6]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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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重点是: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税务应用收付实现制,两者产生差异,对所得税影响很大,需要注意。
  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通俗一点理解的话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依据。当月收到钱就算当月收入,当月付出钱就算当月支出,不会考虑收入和支出是不是应当属于当月。
  权责发生制则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依据。属于当月的当然算当月,不属于当月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当月收到了或支出了也不应该在当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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