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08:50:30
2014年11月从别人那里花了68万转了一家宾馆,合同签了7年,但我接店时只剩3.5年,房子是公家的,现在合同到期了,村领导说村民都要租这个宾馆,不能签给我,要招标。
1,合同最要命的是签了来装去丢原则,到期只有优先租用权。现在是优先租用权都没有问过我意见了。
2,现合同到期,宾馆还在经营。房租未交。
这样的情况下,我要怎么办,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合同原来的约定是合法的。你有优先权是指同等条件
合同原来的约定是由法律的,你有优先权是指同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