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号和朋友到常州的一个工地开塔吊的,因为当时下雨了比较急 到了工地后进了工长室他们询问了我们一些问题后来拿出两张白纸没有明确说是塔吊司机合同又说这个没什么不重要我和朋友也没认真看所以就签了 签了后我才知道这竟然是合同 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果擅自离职则赔偿违约金5000元 之前在别的工地从来没有签过合同,擅自离职是什么意思?如果我提出离职申请是不是就不用赔偿违约金了 现在干了一天想走 怕工地索要违约金 我到底该怎么办 有没有懂这个的人告诉我啊 才干了一天 我去工地项目部自行提出离职可以不用赔偿违约金吗,而且合同上也没有标明合同到期日 难道我就走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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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签,不能
这种情况,就必须按合同违约处理了。
你就是走了,对方起诉法院,你也得赔偿的。
可以啊,依法和依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