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天津公积金贷款人可以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自贷款发放次月起用代扣或柜台两种途径偿还贷款本息。下面是还款的具体介绍。

  1.正常还款

  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等方式代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在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储蓄卡、存折代扣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同时,也应委托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每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作为下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代扣资金。

  2.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到柜台申请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渤海银行等三家银行办理的贷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柜台办理;其他银行办理的贷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到贷款银行柜台办理。

  在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与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组合贷款),且正常还款的借款人,可到建行柜台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资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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