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7月8日,笔者在轮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采访时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轮台县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提高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并顺利完成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据了解,轮台县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865元,失业金领取期限1-12月按865元的70%发放,每人由521.50元提高到605.50元,月增加84元,13-24月按865元的65%发放,每人由484.25元提高到562.25元,月增加78元。

据轮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轮台县严格按照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调整,经认真审核,该县符合调整范围的失业人员有86名,增发金额7194元,增发额已于日前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