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铺路

权证,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资产。按权利行使方式划分,权证又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售)权证,即有权买或卖标的资产。权证表明持有者有权利而无义务,其实质就是一种期权。

权证由于其独特的合约安排及价值构成,可以为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股东提供一个讨价还价的渠道。权证的价值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内在价值,即标的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二是时间价值,代表的是由于标的股票价格在权证剩余的期间内,可能会朝着有利于持有人的方向移动而产生的价值。权证存续的时间越长,股价朝有利于持有人的方向移动的可能性越大,权证的时间价值就越高。利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流通股东获得的权证价值即包含权证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之和,而非流通股东对时间价值是不敏感的。因此,对于流通股东而言,其获得的价值可能要大于非流通股东获得的对价。这有利于促使两类股东之间达成一致。

我国股市曾引入过具有认股权证性质的配股权证。第一个权证产品是1992年沪市推出的大飞乐股票的配股权证。1995年和1996年沪市又推出江苏悦达、福州东百等股票的权证,深市曾推出厦海发、桂柳工、闽闽东等股票的权证。

权证产品是国际上成熟的金融产品之一,把权证产品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有利于解决改革试点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单一等问题,为试点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工具。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证所正在加快研究权证的交易规则,制订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将向市场正式推出。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确定了“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思路。试点公司可以选择引入权证产品,在决定引入权证后可以选择不同的具体方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权证这一即将推出的金融创新工具,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