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有什么特征?信托理财具有其独特的特征,信托理财的财产权利与利益分离、财产具有独立性,此外,信用为有限责任制,信托管理具有连续性。整理。
1.财产权利与利益分离
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设计的一种财产转移与管理制度。
设立信托时,委托人须将其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使委托人财产所有权转化为信托财产所有权。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十分特殊,表现为信托财产所有权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进行分离。信托财产权利与利益的这种分离,使受益人无需承担管理之责就能享受信托财产的利益,这正是信托成为一种优良的财产管理制度的奥秘所在,是信托制度的重要特征。
2.财产独立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指一旦信托成立,信托财产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整体。这种独立性使信托超然于各方当事人的固有财产以外,其出发点是维护信托财产的安全,确保信托目的得以圆满实现。
3.有限责任性
在信托关系中,由于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受托人自身并不享有任何信托利益,因此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财产责任(包括对受益人和第三人),原则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
4.管理连续性
信托理财的管理具有连续性特点,不会因为意外事件的出现而终止。信托管理的连续性安排,使信托理财成为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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