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P2P不得自身进行担保”?

  随着P2P跑路事件的频繁曝光,投资者对于P2P的投资安全性的考察更加关注。而银监会对于P2P的规范发话:P2P不得进行担保。如何理解“P2P不得自身进行担保”?编辑了解到,P2P不得自身进行担保是指P2P平台在投资者的整个投资环节中 ,不得担任本平台担保的角色。而让第三方担保机构入驻平台。

  P2P机构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应是资金经营机构、受托理财机构,也不是担保机构。应清晰界定其业务边界,与其他法定特许的金融业务进行区别,相互隔离。同时,防范和严厉打击冒用P2P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

  P2P不能汇集资金,包括投资者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这就意味着,一个合格的P2P平台,必须做到投资者的资金与平台分离,银行托管成为必备要求。

  那么,哪些机构可以承担担保业务呢?首先是最传统的担保机构银行;此外在P2P行业中,最常见的担保机构是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介入P2P、成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是此前保险公司与小贷公司合作的小额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模式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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