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A.该约定属

发布时间:2021-01-10 05:33:24

1.[]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土地承包合同 C.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D.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该约定的合同效力E.如果甲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DE
参考解析: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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