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

发布时间:2021-02-17 18:34:50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该帖引来网友热议。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诗歌除外),自拟标题,不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不少于800字。
【审题提示】对材料内容与含义的理解作文是与现实生活相关的材料作文。材料讲述了一位82岁的孙老伯做了好事请求表扬遭到质疑的故事。材料表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待见义勇为的不同态度,反映了当下社会多元的价值观、道德观。考生作文或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行思考,或由此上升为对价值观、道德观的探讨,均视为符合题意。
材料内容丰富,含意很多:
1赞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教育、感染更多的人;
2现代社会越来越提倡、包容和尊重多元价值取向,应尊重孙老伯的“留姓名”和“表扬自己”;
3否定为名救人行为,不能为了得到表扬才去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变味;
4思考见义勇为观念变化,反思见义勇为者高龄化背后的深层原因;

网友回答

答案:批评大妈的女儿不知恩图报、不懂得感恩,反而质疑救人目的的自私和浅薄,人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等均属题意范围。
以下为新闻事件回放:   救人者———见义勇为的孙老伯
“我要求找媒体报道此事,不是为自己的名声。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
救人的老伯姓孙,连云港灌云人,今年82岁,1944年参加新四军,1953年抗美援朝之后被分来杭州工作。老伯特别强调,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人。“我是第二个跳进池中救人的。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也是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84岁了。”
孙老伯告诉记者,他要求媒体报道此事,不为自己的名声。“让我寒心的是,当时在场那么多比我年龄小的人,他们都没去救,结果还是我们两个80多岁的老头跳进池里。唉——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我自己都80多岁的人了,要那个名声做什么用?”
对于那些怀疑他救人是为财的人,孙老伯说:“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肯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你们小同志,不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的想法。”孙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我经历的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没想到这一举动引来那么多的误解。”
针对当今社会好事难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后顾之忧的现象,孙老伯指出,在这种氛围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报道。
被救大妈——要向组织汇报我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妈表示,对于孙老伯所表达的弘扬见义勇为的思想,她是赞同的。“我们当初通电话的时候他也说过,是想为大家树立个榜样,好让大家都学习他的精神,提高社会风气。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错。”但是大妈对于老伯要求上电视,并让大妈向组织汇报救人一事的做法还是想不通。
何大妈表示,最近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脚方便了,肯定要去谢谢他的。”
被救大妈的女儿——“雷锋做好事不留名”
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是改革开放后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原则。谈起孙老伯求表扬的事,韩女士对此一直不满,“本来私下拎些礼物过去谢谢他挺好的,哪有这样来求表扬的?”
在了解了孙老伯求表扬的用意之后,韩女士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她认为孙老伯在记者面前说的和对她们母女在电话中说的不一样,比如,对记者讲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救人的,而对她们讲的时候说是第一个去救人的。虽然她承认了老伯的救人行为,表示感谢是应该的,但还是坚持“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我就是不想让他曝光。”
做了好事请求表扬——重庆曾经有过
2008年10月19日,在江北区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当清洁工的廖光明来到本报接待室,讲述了他头天晚上在汽车站救助一名犯病晕倒的妇女的事,并主动提出“想上报纸”。
老廖说,他今年50岁,入党27年,当过兵。30多年前他就开始做好事,做过大大小小的好事数不清,拾金不昧、帮人搬运、抢救病人以及灭火救灾等等。“都说做好事不留名,我年轻时就最怕别个表扬我。但是现在我都当外公了,所以从前年起,我就开始主动找记者,找他们报道一些我做的好事,想有更多人来做好事。”
做了好事该不该要求表扬?记者在候车室做了个小调查,多持反对意见。一位女乘客说,应该大力表扬做好事的人,但自己去争表扬,她做不出来。一位男乘客说,要是做一件好事就要表扬,那要怀疑他的动机,要是做了一辈子好事,他不说别人也会知道。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对老廖的做法却表示肯定。他说,高调做好事是雷锋精神在当代的延续,正像今天我们宣传奥运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的行为一样。“表扬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赞赏,跟运动员喊‘为我加油’是一个道理。”
我有话说———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用强
孙老伯见义勇为后要求表扬没有什么不妥。以这样的方式起到一种示范作用,我认为是一件好事。
个人赞同观点
勇于在他人遇到危险的时候救人,这样的好人好事值得大力宣传和弘扬,此举本无可厚非。但却遭到被救老人女儿的质疑和网友的热议,这不能不说出人意料。难道八旬老人救人真的象被救老人女儿想的那样,有什么目的吗?如果有,决不是什么功利目的,他的要求无非是想唤起人们见义勇为的意识,弘扬一下做好人好事的社会美德。
就象老人所说的那样,他已经八十多岁,收入不少,不需要博取什么好名声。作为一个“曾经”的老兵,老人始终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用自己的一己之力唤起更多的人,投身改善社会风气之中。
  当现在社会风气日益急转直下的环境下,看客不断增多的时候,能伸出援手的人越来越少。八旬老人奋不顾身的行为本身就是活生生的教育和宣传素材,能够对社会进步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对老人的要求提出质疑,并声称自己吃了闷亏的被救老人女儿,其本身的所作所为说明在关键时是不会这样做的,并自以为是地认为老人救人的目的不纯,只能暴露出她的自私和浅薄。退一步讲,老人在被救老人落水后,不顾年事已高和自己的安危救人,这已说明一切了。再有疑问,不仅不厚道,也不地道。
  试想,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能有多少人能够有勇气挺身而出?在以利益为价值尺度的社会里,有些人想到的首先是这样做值不值?该不该?正因为如此,八旬老人的行为才值得称道,要求虽然含有苦涩但无可厚非。
评价一个社会现象必须要考虑到所处的环境和背景,当一个耄耋老人出现在救人现场救人时,其他人干啥哪?当老人提出宣传时,人们又会有怎样的想法和看法?这一个个问题,不都在拷问着我们。我们不能苛求老人的无奈之举,其实这个要求也没有什么不当之处。社会进步不应是一个时髦的词语和漂亮的口号,而应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从这个角度认识这个问题,要求媒体宣传并无不可,而且还应大张旗鼓地宣传,从而营造弘扬社会公德的良好风气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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