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公司就一项房产转让达成协议,合同约定甲公司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栋于2009年8月购买的独栋办公楼,转

发布时间:2021-01-07 21:20:31

1.[]2012年5月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公司就一项房产转让达成协议,合同约定甲公司以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栋于2009年8月购买的独栋办公楼,转让时其房屋中附属的家具及办公设备一并转让给乙公司。办公楼的市场价值为3000万元,购置原价为2200万元;附属家具及设备不含税市场价500万元,购置原价为750万元。上述业务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纳的营业税为40万元 B.甲公司应纳的增值税为127.5万元 C.甲公司应就不动产和增值税应税货物分别核算,计算应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 D.甲公司应纳的营业税为65万元E.乙公司在此业务中无需缴纳契税?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应纳的营业税=(3000-2200)×5%=40(万元)应纳的增值税=500×17%=85(万元)乙公司在本业务中是产权承受方,应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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