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C.经国有资

发布时间:2020-12-16 00:17:52

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股东的单一性。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个。②单一股东的特定性。《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这些特别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行使职权。(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相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5)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6)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由此可知,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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