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

发布时间:2020-12-16 00:10:29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 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D.对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故ABD选项符合题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故C选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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