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6 00:08:07

1.[]甲公司201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数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36万元(60×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20万元(4000×5‰)。则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0万元。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600万元(4000×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实际发生200万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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