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4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

发布时间:2021-01-10 17:02:41

1.[]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2014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A.3月18日 B.4月1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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