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销售应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销售免税产品8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

发布时间:2021-01-10 17:02:18

1.[]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销售应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销售免税产品8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8万元,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A.5.21万元 B.7.43万元 C.16.57万元 D.34万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58×80÷(300+80)=12.21(万元);应纳增值税额=300×17%-(58-12.21)=5.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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