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烟酒经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酒批发业务,同时兼营零售业务。2013年3月销售一批卷烟给乙企业(零售企业),开具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销售价

发布时间:2021-01-07 22:50:29

1.[]甲烟酒经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烟酒批发业务,同时兼营零售业务。2013年3月销售一批卷烟给乙企业(零售企业),开具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销售价款80万元,销售一批卷烟给丙企业(批发企业),开具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销售价款l50万元。另外当月零售卷烟实现收入30万元。上述卷烟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均为56%。则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合计为(  )元。A.474589.74 B.487410.25 C.509589.74 D.562410.25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公司作为批发企业,销售卷烟给批发企业,不征消费税,但销售给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按5%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应纳消费税=(800000+300000÷1.17)×5%=52820.51(元)应纳增值税=(800000+300000÷1.17+1500000)×17%=434589.74(元)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合计=434589.74+52820.51=487410.25(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