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拍卖行2013年8月销售死当物品取得销售收入41.6万元,取得咨询收入15万元,手续费收入11万元,该拍卖行当月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07 22:49:50

1.[]某拍卖行2013年8月销售死当物品取得销售收入41.6万元,取得咨询收入15万元,手续费收入11万元,该拍卖行当月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万元。A.2.90 B.2.10 C.3.68 D.1.3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该拍卖行当月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合计=41.6÷(1+4%)×4%+15×5%+11×5%=2.9(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40号)的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对于拍卖公司拍卖其他性质的动产的,税法上是将其视同为受托代销商品,按受托代销商品进行增值税处理的。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受让人(拍卖公司)为委托人代销货物,其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对其从购货方(买受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均应当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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