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与实施 还是制定,“制定”与“制订”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7-09 13:14:48

制订与实施 还是制定,“制定”与“制订”的区别

网友回答

制定《办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完善收费公路法规体系。新《办法》作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规章依据,对于完善公路收费权转让的法规规章体系,推进公路行业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公路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归国家所有,收费公路也不例外。新《办法》中明确指出: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受让方拥有的仅是其转让期限内的公路收费权益。新《办法》同时对公路收费权的评估、转让成交价的确定以及转让收入的使用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这有利于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有利于保护公路使用者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新《办法》对受让方应该具备的条件及选择受让方的方式、受让后公路的维修养护、转让期满后移交的要求等方面都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因社会公众利益需要、政策变化等原因,国家需提前收回已转让的收费公路权益,新《办法》也明确接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受让方补偿,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转让活动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行业监管问题。新《办法》在总结了10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就行业监管的内容、办法、方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对转让项目的审核、受让方的选择、招投标的监管以及收费经营管理和公路养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等,内容全面而详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

网友回答

“制定”与“制订”的区别:
  1、“制定”与“制订”都有表示创制、拟定的意思,但“制定”是动补型,“制订”是联合型。
  2、 “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 “制定”主要表已经决定,不再更改。如“制定了工作方针”,表示工作方针不但已经拟出来,而且已经定案了。“制订”表示正在进行,或者表示某种打算,或者没有最后定案;
  3、“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定和制订,预定和预订虽然在词典上的意思相同,但在法律文本上有差别。  定意为定下来,不会轻易改动,订为虽然成形,但可能有待改动。  例如定金和订金也有不同;
  4、“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制订”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举例:
  根据《建议》的精神,国务院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见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要不要制订西部开发法”一时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见2001年3月15日《中国市场经济报》2版)
  扩展资料
  “制定”和“制订”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动词,都有表示创制、拟定的意思。
  “定”指决定、使确定,有完成了的意思,多强调行为的结果,可见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完成时”。比如我们编撰或整理前人的著作,在一定时间内已经整理完毕,最后确定,准备发表的本子就叫它“定本”。
  而“订”则有“拟”的意思,未必形成最终结果,多强调行为的过程,一般不能和“了”连用,类似于英文时态中的“进行时”或“将来时”。 明白了“制定”和“制订”的区别,就不至于“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了,再实际运用中,也就能够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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