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江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长江公司有关房地

发布时间:2020-12-31 19:31:06

1.[问答题]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江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长江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1)2011年1月,长江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长江公司购进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3510万元(含增值税)。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长江公司为建造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800万元,计税价格10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870万元,辅助生产车间为建造办公楼提供服务发生支出100万元。(2)2011年8月,该办公楼的建设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12年12月,长江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2年,年租金为40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结清。租赁期开始日为2012年12月31日。假定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4)与该办公大楼同类的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2013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2014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为4700万元。(5)2015年1月,长江公司将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用以抵偿其对丁公司的应付账款5000万元。假定抵债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4680万元。(6)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要求:(1)编制长江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有关会计分录。(2)计算长江公司该项办公大楼2012年年末累计折旧的金额。(3)编制长江公司将该项办公大楼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的有关会计分录。(4)编制长江公司2013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5)编制长江公司2014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6)编制长江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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