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考试真题)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发布时间:2019-09-04 22:04:07

(2006年考试真题)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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